《廉政嘹望》雜誌2014年第13期封面
  官場檢討寶典
  策劃人:徐浩程
  在官場,檢討是一個敏感的話題。
  從小的方面來說,犯錯有時是影響仕途的一個硬傷,而檢討在部分人眼裡看成了確認錯誤的證據。
  從大的方面來說,檢討有時被視為一種“政治層面”的安排。一提起檢討,人們往往想到當眾讀悔過書那種痛哭流涕、懊悔不己的情景。
  人非草木,孰能無錯。錯瞭如果諱疾忌醫,一意孤行,就會積重難返,麻煩變大。
  兩者的平衡點在於,需要拋開檢討的層層“政治”意象,將它視為政府管理中的一環:目標、計劃、執行、檢討。如此,官員的檢討,才能真正成為一個痛苦、明智、清醒的過程。
  檢討現象帶有濃厚的中國內聖之學的痕跡,幹部自我剖析、自我反省與宋明新儒家的“格物致知”,尋求“天人合一”的路向幾乎異曲同工。
  官員檢討風險考
  文_本刊記者  徐浩程
  “算是一種問責吧。”翻閱了堆在左右、新舊數本黨內紀律法規和政府法律文件彙編後,某市紀委案件審理室幹部抬起頭告訴廉政瞭望記者。
  他說的是檢討。
  儘管他的所在地方已經通報了數起書面檢討的案例,他還是對怎麼界定這種處罰方式稍顯猶豫:“這在之前用得並不多。”
  近期,各地通報的“四風”問題或違反“八項規定”精神典型案例中,被要求做檢討的不少——湖北一民警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,被責令書面檢討;山東一官員上班時間看電腦視頻,被責令深刻檢討;甘肅一官員違反工作紀律問題,被通報批評,併在職工大會上作出檢討……
  較近的一起是,6月17日,@清廉溫州發佈消息稱,溫嶺市公安局橫峰派出所7名協警工作時間聚在一起吃楊梅,公安局黨委決定責令上述7人作出深刻書面檢討,並扣發每人200元獎金。
  相比於通報批評等處罰、處理方式,檢討由於其曾經帶有的政治色彩,稍顯特別。不過,與思想認識上的反思、檢查、檢討不同,這些工作檢討多是因事而起,儘管它們也包括認錯、自我反省、表態等多個複雜環節。
  能檢討了事,就不是大事
  “嚴格說,檢討應該歸為非紀律處理方式,是一種組織處理。”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與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告訴記者。所以說,被責令檢討的,一般都不會是大事。
  一方面,檢討適用的對象本來就是一些輕微違紀行為,或者沒有違紀,只是在行政過程中有一些不適當行為,“總之具有苗頭性、輕微性”。
  “最近,我們辦公室一個秘書,把一份材料搞丟了,就主動寫了一份檢討上來,並且當面向主管領導檢討。”某縣官員陳兵告訴記者。
  “這事雖然不大,但也要以防萬一。如果上級突然查起這個事情,黨組會上討論時,就可以說,‘我們已經對他做出了嚴肅批評,他認識到了錯誤,也寫了檢討,大家可以看看’。一般情況下,黨組就不會再對其進行追究了。”
  另外一方面,由於對檢討沒有明確地規定,它成了一些官員手中可嚴可寬的“自由裁量權”,尤其是在基層。“什麼問題做檢討,在多大範圍內檢討,檢討到什麼程度,幾乎都是領導說了算。”陳兵告訴記者,“所以如果領導叫你檢討,即便是大事,也會大事化小。”
  “此前,我們縣的審計局就審計出了一個派駐單位的資金問題,問題還不小,給一個黨紀處分肯定是沒有問題的。但審計局把審計結果報給派駐單位的主管單位後,主管單位只是要求這個單位做一個書面檢討了事。”他告訴記者。
  與此類似的是2012年,深圳市龍崗區司法局局長何旅華動用公款,以考察為名率團旅游,5天旅游花費13萬元。這涉及“三公”經費使用的問題,本應嚴肅處理,但他最終只是作書面檢討了事。
  中部一名處級官員告訴記者,“我作為一個領導,下屬犯了錯,除非有什麼重大的後果,我也會選擇讓他檢討。何必讓人背一個‘包袱’呢。”
  不過,“隨著正風肅紀力度加大,過去能檢討了事的,現在可能就要給個處分了。”相關觀察人士稱,“比如公車私用,此前不少地方對此處罰就是檢討,最多加一個補交油費。最近有一個縣的官員公車私用,他所在單位想讓他書面檢討就算了,但是送到紀委那兒就是過不去,最終還是給了一個處分。”
  公不公開,大不一樣
  檢討在多大範圍內公開,也不一樣。
  大部分受訪官員表示,一般而言,檢討不會公開,只需要交給上級即可。這是因為“檢討的事情本來就不大,而且上級更看重的是你檢討的態度。”某縣一名副科級官員稱。
  “有些檢討只需要交上去就行了,有些卻會被要求反覆修改,直到領導滿意。”上述官員稱,“這個過程中,看的就是態度”。
  不公開還有一層考慮,就是有些不方便公開,“尤其是那些大事化小的檢討,基本上不會讓它流傳出來。”陳兵稱,“不公開,大家還只能猜測。一旦公開了,大家眼睛都是雪亮的,一看就知道多大事該給多大的處罰。”
  如果犯的錯誤比較嚴重,或者領導認為錯誤具有典型性,那麼檢討的範圍就會擴大到單位甚至系統內部。“這通常是在會議,或者大會上公開做檢討。”陳兵稱,這類檢討,通常帶有告誡、警示的意圖,“甚至是領導樹立權威的意味”。
  他曾經歷過一次大會檢討,“上面檢討的人緊張得結結巴巴的,下麵聽的人也不好受,還得裝出很認真、很受教的樣子。那已經不是檢討了,而是一個政治儀式,如果你稍微表現得對檢討不屑,那你就是在破壞這個儀式。”
  去年年初,湖南邵陽市消防支隊和疾控中心的兩名官員,就因為缺席市委經濟工作務虛會議,被責令向市委市政府“深刻檢討”。隨後,這兩份檢討書被刊登在了《邵陽日報》頭版上。
  就此,邵陽市委督查室主任周星巨稱,黨報刊登檢討書是邵陽市委書記郭光文在會上要求的,目的是為了抓幹部作風。
  “還有一種情況是面向全社會公開做檢討,這多是對社會的一種回應。”在陳兵看來,這個時候檢討人就“不能只顧及自己的面子,而忘了組織的威信”。
  檢討完了,就完了?
  檢討的後果,有多嚴重?
  在採訪中,數名官員一再強調稱,檢討是上級給下級一個認識錯誤的機會,以利於下級的改正和提高,不會“一棍子打死”。
  陳兵坦言,“檢討最直接的後果就是讓檢討人心理上的負擔沒有了,該檢討的就檢討了,不再有心理上的負罪感了。”至於是否改進,“檢討完了,也就過了,不用過段時間再來看檢討人改進得怎麼樣了。”
  “檢討過後,當年評優等肯定是沒有份了。”某縣一名副科級官員稱,“不過檢討到底會帶來多嚴重的後果,還是得看主要領導。按照管理規定,檢討書是不會進入檔案的,除非檢討同時,你還被給予了其他黨紀政紀處分。不過,有些領導也會要求將檢討書放入檔案。”檢討討價還價的空間太大。
  相關觀察人士稱,檢討再犯之後,可能會“錯加一等”,尤其是有些問題在公開檢討之後,如果再犯就是“撞槍口”了。
  隨著作風建設深入,檢討可能會越來越多。“如果它被實踐反覆證明具有成為制度的價值,那麼就要順應制度化訴求,不斷加以完善和發展。”毛昭暉稱。
  安徽省一名官員則認為,“當下屬的行為沒有違紀違法的話,領導還是應該有選擇處理方式的空間,選擇什麼方式也不應多非議。有一些具體的情況還是需要具體把握,比如有些人特別愛面子,你給他一個檢討,他肯定會覺得很嚴重的處分。”
  “所有的處理都是為了懲前毖後、治病救人。如果出了問題,就非得寫檢討的話,這個領導的工作方法就值得商榷了。”該官員稱。
  對此,毛昭暉建議,“有些情節、性質比較難以認定,但是可以從程序上來保證結果的公正性。”(應受訪者要求,陳兵系化名)
  因作風問題檢討的官員,級別相應低一些,事由雖然各不相同,但因為開會遲到、打瞌睡或中途離場而寫檢討的不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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