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北市國於2008年8月招考中胡及革胡演奏員,歡迎報考 】
臺北市立國樂團甄選團員簡章(簡章、報名表及證件審查表)一、報名資格:凡中華民國國民,身心健康,儀表端正、品德優良、思想純正,具有左列資格之一者,均得報名,但男性以服完兵役為限。(一)國內外大專院校音樂科系所或國樂科系所畢業者。(二)國內外大專院校其他科系所畢業,具有國樂器之優良演奏能力及經驗者。(三)國內藝術學校國樂組(科)畢業者。(四)高級中等學校畢業,並曾任登記有案之國樂團專任團員五年以上,具有國樂素養及技能優良者。二、甄選項目:(一)中胡演奏員。經錄取且能力獲評審委員認可者,本團可指派擔任中胡首席演奏員。(二)革胡演奏員。 三、錄取名額:正取各一名,備取各一名。應考者成績未達理想,得從缺。四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2008年8月12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。五、報名方式:通訊報名或親自送件。通訊報名者請自行確認於規定時間內送達。(一)通訊報名:限以掛號方式郵寄(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 臺北市立國樂團演奏組收),於本簡章規定時間前寄達。封套請註明「甄選團員」。(二)親自送件:臺北市立國樂團演奏組(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3樓,請從中山堂酉陽街警衛室進入)。六、報名資料:(請一併裝於信封袋內,資料不齊者概不受理)(一)證件(資格)審查表,請填寫姓名與甄選項目。(一)報名表各欄位均須詳填。(二)最近二寸半身正面脫帽照片一式二張,一張正貼於報名表,另一張夾於報名表,背面請註姓名。(三)畢業證書、國民身分證(正、反面)及退伍令(女性免),以【報名資格】第二項、第四項報考者,須同時繳附樂隊演奏經驗證明文件。以上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尺寸單面影印,並依序裝訂成冊,應考報到當天均需攜帶正本供查驗,查驗無誤始完成報到程序,發給準考證。(四)自選曲譜一份,請標明演奏起訖段落。七、甄選日期:2008年8月23日至24日,各甄選項目之日期、時間與甄選流程以8月18日以前本團網站公告之徵選須知為準,不另行通知。八、甄選地點:臺北市立國樂團(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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